工程预算计价的依据
1)工程预算定额:A预算定额B概算定额;
2)造价指标:A概算指标;B投资估算指标;C万元指标;
3)取费定额:A其他直接费定额;B现场经费定额;C间接费定额;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;E建筑安装工程计划利润率;
4)工期定额:A建设工期;B施工工期;
5)基础单价:A劳动力的单位价格:B材料单位价格;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;D设备费单价;
6)工程预算指数;
7)有关工程预算的经济法规政策。
如对某单位一土建工程预算项目进行审计,审计人员通过审查发现该项目与以往审计过的某幢建筑物A的设计完全想同,经过测算该项目的经济造价指标和部分材料指标均高出A建设工程,审计人员进一步审计发现该项工程多计钢材16.3t;商品砼多计128.8m3。由于上年价格指数变动不大,且使用的是同一估价本,所以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只考虑价差问题未考虑价格上涨指数,审计人员核减工程造价合计15.78万元。即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子目过多,审计过程中可以对工程量、金额数目较大的子目进行筛选核对,确定核实建设项目决算工程量和造价的真实性、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方法。
竣工阶段的工程预算控制:
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,不仅可以规范造价的内容,还能总结成本消费。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,需落实验收与质量检测,全面做好造价审核的工作。分析竣工阶段造价控制的策略,如:
(1)遵循竣工阶段造价核算的合同要求,严格审核中的变更问题,强化变更项目的模式化计量,以免影响竣工造价控制的效果;
(2)深入研究工程施工中实际产生的工程量,积极落实到竣工阶段,保障工程预算的平衡化发展;
(3)按照工程的实工程的实际,商议工程中出现的赔偿、补偿问题,列出工程中的支出数据,在整体上控制竣工阶段的造价。
工程预算签证是施工合同和施工图中未包括,且预算定额取费也未考虑的,而实际施工中又确实发生费用的内容,需要做现场工程签证。一般由承包商提出,监理工程师或发包商核实签字批准。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产生的工程签证。如基础开挖时,发现有软弱下卧层等不良地基,需进行换填,这时需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核实后工程签证。一般来说在合同当中会就此做出相应的规定,例如因恶劣天气、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的停水停电等造成的工期工程签证、经济工程签证等。由于发包商原因等非承包商原因,工程中途停建、缓建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、场地、设备资料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、窝工、返工而发生的倒运、人员和机械的调迁、二次搬运等损失。与设备安装工程等其他工程交叉作业产生的工程签证。